一、走路會走出交通肇事罪嗎
任何人(包括走路的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只要是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導致發(fā)生重大事故,都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走路也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盡管交通肇事者多為機動車司機,但并不是只有機動車司機才能成為交通肇事罪的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見,任何人(包括走路的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只要是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導致發(fā)生重大事故,都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其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的,應當負交通事故責任。”
要確定行人是否涉嫌犯交通肇事罪,關鍵是看其行為是否違反了交通管理法規(guī)。
二、行人須遵守的交通規(guī)定有哪些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行人必須遵守下列交通規(guī)定:
(一)、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二)、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guī)定。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
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