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責任險指什么?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fā)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二、保險公司承擔第三者責任險的條件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分為兩類:商業(yè)保險性質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在商業(yè)性質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種,保險公司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的范圍及大小,取決于被保險人對受害第三人應承擔的責任,保險公司所承擔的責任絕不可能超過被保險人所應承擔的責任,此時保險公司承擔責任的前提是: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因駕駛車輛而發(fā)生交通事故。
(二)被保險人對事故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中保險公司對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不需要考慮車輛駕駛人是否為被保險人,不需要考慮機動車方是否應承擔責任或有無減輕機動車方責任的情形,即使機動車方在事故中沒有任何責任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也須無條件地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在強制責任保險中,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前提條件只有一個,即保險公司所承包的機動車與事故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