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交通行政處罰不服怎么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的規(guī)定,交通行政處罰分為:口頭警告、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證。
當事人對于交通行政處罰不服的,有兩種方式可以提出異議:一種是行政復議、一種是行政訴訟。在復議或者訴訟期間不停止處罰的執(zhí)行。
當事人對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決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復議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具體復議的機關是:
1、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機構依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設立該排除機構的交通主管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2、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交通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授權,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設立該管理機構的交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3、對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交通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交通部的具體行政行為。
提出行政復議的時間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
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必須提交行政復議申請,交通行政復議機構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書》和《答復通知書》,被申請復議的行政機關在10日內提供答復書和相關證據。復議機關進行書面審理,在6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向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送達《交通行政復議決定書》。
申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提起訴訟。如果沒有行政復議前置的,當事人也可以在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也就是不經過行政復議直接進入訴訟。當事人如果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的,在判決書收到之日次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輕微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1、輕微事故無需報警
發(fā)生輕微財產損失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須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相互記下車輛牌號和聯(lián)系方式,迅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立即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無需報警,自行協(xié)商處理,在事故雙方簽訂協(xié)議書后,盡快撤離現(xiàn)場。
2、無責方損失2000元以下按強制險賠付原則理賠
在發(fā)生輕微交通事故后,一方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無責方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承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按強制保險的賠付原則辦理理賠。超過2000元的部分,由派駐“交通事故快速理賠服務中心”警務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后,通過全責方的商業(yè)第三者保險進行賠付。全責方未投保商業(yè)第三者保險的,由全責方當事人承擔。
當事人承擔同等責任,事故車輛雙方損失均不超過2000元的,由承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按強制保險的賠付原則辦理賠付。超過2000元的部分,由派駐“交通事故快速理賠服務中心”警務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后,根據事故責任在商業(yè)保險責任范圍內按比例承擔賠償,未投保商業(yè)保險的由當事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承擔賠償。
3、不配合“理賠”按肇事逃逸論處
對于需要保險理賠的,當事人雙方可持協(xié)議書于24小時內共同到“西安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賠服務中心”任一服務點辦理理賠事宜。對于無責方當事人無損失或損失輕微,不要求賠償?shù)模瑸榱吮WC全責方能夠獲得保險公司的賠付,無責方也需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報案,并填寫協(xié)議書,與另一方當事人共同辦理理賠事宜。如果拒不配合全責方辦理理賠事宜,將以交通肇事逃逸論處。
當事人按規(guī)定應撤離現(xiàn)場而未撤離的,民警應強制其撤離。只要是在省內各家保險公司投保的車輛,都可去快速理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