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精神賠償的原則
1、普遍與特殊關系原則
綜上所述,精神賠償應普遍適用一切人身損害賠償之中,但是因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受害人、社會對事故行為人加害人的寬容及立法習慣人們已普遍接受一般賠償原則。因此,只宜在超出一般賠償的后果給受害人造成特殊的精神損害時,才能特殊。
2、堅持社會信任原則,兼顧事故行為人的主觀違法性和事故的嚴重性
如前所述,事故行為人雖造成事故是過失的,但其違章則是故意的,對嚴重違章如酒后駕車、肇事逃逸、駕駛制動不和格的車輛等造成嚴重人身損害的如重傷殘疾等,對這種嚴重違章造成人身嚴重損害有必要加大精神賠償的賠償數額,但不能以懲罰判付賠償。
3、精神損害賠償的社會認同性
精神賠償是隨社會發(fā)展進步而產生發(fā)展的,它的賠償應充分考慮社會的認同。精神賠償應在生命權及健康權被侵害到一定程度達到社會認同的足以單獨請求精神賠償的程度才能請求。
二、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怎么算
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具體的計算,介紹如下:
1、參照規(guī)則。當確定精神利益中財產利益損失的數額時,可以參照其他標準確定賠償金數額。一是,參照受害人在被侵權期間可得利益的損失數額。在營業(yè)組織的人身受到侵害時,這種可得利益的損失較為明顯,較容易計算。實際上,這種損失就是受害人侵權期間受到的財產不利益。二是參照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而獲得的財產利益數額。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利益,是不法所得,可視為受害人所受到的損失。計算出侵權人侵權期間的非法所得,即可確定賠償金數額。三是參照某些人格權轉讓使用的一般費用標準。在肖像權、名稱權轉讓使用中,可以約定一定的使用費。對此,有約定使用費數額標準的,依其約定標準計算,沒有約定標準的,參照類似使用費的一般標準,確定賠償金數額。
2、概算規(guī)則。對于純精神利益損害的賠償和精神痛苦的慰撫金賠償算定,適用概算規(guī)則。法官將案件情況分為加害人過錯程度的輕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損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雙方的經濟負擔能力及經濟狀況和受害人資歷這四種因素,基中前三種是著重考慮的因素。在計算時,首先按照當地精神損害賠償金的一般限額、分成低、中、高三個檔次,按前三種著重考慮的因素確定適用哪一個檔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這一檔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動,最后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3、比照規(guī)則?,F(xiàn)行立法對精神損害賠償金算定已有明確規(guī)定的,應當比照該規(guī)定算定賠償數額。目前立法有規(guī)定的只有《國家賠償法》對人身自由權侵害、生命權侵害和扶養(yǎng)請求權侵害,是由國家行為造成的,有具體的賠償規(guī)定。對于人身自由權損害的精神損害賠償金,該法第16條規(guī)定:“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边@雖然是國家賠償標準,但關于人身自由權侵害的賠償沒有正式標準的情況下,可以比照這一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