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案件適用緩刑的情形
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觀上出于過失犯罪,一般罪過小,可以考慮盡量多的適用緩刑。
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觀上出于過失,但過失程度不同,罪過輕重有別,應對罪過輕、較輕的人適用緩刑,罪過重、較重的不宜適用緩刑。
二.過失肇事的類型
1、因天氣差、路況差、車輛性能不佳導致駕駛員盡謹慎注意義務、具備較好的駕駛技術仍可能發(fā)生事故,這種情況駕駛員主觀過失小、罪過小;
2、因其他車輛違 規(guī)行駛、行人違規(guī)穿行,造成駕車人出于躲、閃的目的撞到其他車輛或行人而造成的事故,這種情況駕駛員主觀過失小、罪過小;
3、駕駛員駕車時間長身體疲倦或駕駛員身體素質差、緊急情況下處理不夠靈敏或夜間行車,這種情況肇事,主觀過失較小,罪過較小;
4、車輛超載、超速、駕駛員邊打手機邊開車或邊吸煙邊開車,明顯粗心,過失較大,罪過較大;
5、駕駛員酒后開車,無證駕駛、駕駛淘汰車輛、駕駛剎車不靈或存在其他缺陷的車輛上路、車輛無牌照的,造成事故,這些情況駕駛員過失大,罪過大。還有其他情況不一一列舉,可以比照上述分類進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