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fā)生交通事故司機責任怎么確定?
1、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
2、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有無因果關系;
3、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預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緊急避險且避險得當引起的事故等等,當事人均不負事故責任。如果司機有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因果關系,這時駕駛員就該負事故責任。沒有因果關系,即使有多項違章行為或有較嚴重的違章行為,駕駛員也不該負事故責任。如果有違章行為,且行為與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這時就應根據(j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來估定事故責任。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二、當事人負全責的情形有哪些?
1、交通事故完全由一方違章行為造成;
2、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3、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卻沒有報案或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如果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則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應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如果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同,或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卻沒有報案或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均應負同等責任。如果三方以上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則應根據(jù)各自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來劃分責任。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給對方人員造成嚴重惡果,機動車一方即使無過錯,也應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按10%計算,賠償額超過交通事故發(fā)生地10個月平均生活費的,按10個月的平均生活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