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強險賠償范圍
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對于交強險的賠償范圍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投了保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予以賠償。汽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tǒng)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二、交強險不賠償?shù)那闆r
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是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是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信或者網絡中斷、數(shù)據(jù)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是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