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屬為處理死者的喪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費用,有相關(guān)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喪葬費的發(fā)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應當給予賠償。
關(guān)于交通事故喪葬費賠償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規(guī)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喪葬費的計算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一般為被告所在地,在無須經(jīng)過訴訟程序時,即視為事故責任人所在地。
交通事故喪葬費的計算公式為:
喪葬費賠償額 = 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在確定喪葬費的標準時,要講求實際和客觀,不能講排場,更不能搞封建迷信而影響社會風氣,否則,不合理的一切開支,不能列人喪葬費予以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