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交通事故”的定義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fā)生的事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
也就是說,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車輛有關的造成損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當事人主觀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屬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殺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屬于交通事故,應當屬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二、遇到逃逸交通事故怎么辦
如果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司機或當事人駕車逃離現(xiàn)場,要及時地將車號、車型、車輛顏色、裝載物及有關特征和駛離方向記清楚,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報警,以便公安機關追緝、堵截?,F(xiàn)場遺有肇事車輛脫落物(如油漆、玻璃、塑料碎片)的,應予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