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處理步驟
第一步:報案
報案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您將得到二聯(lián)《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盾囕v出險登記表》 一聯(lián)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lián)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后,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門結案并開具事故證明
在受傷者痊愈后,雙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隊結案了。
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jù)理力爭,因為這關系到交警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吊 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shù)捻椖俊?/p>
當今社會人心難測,很多受傷者都會借機提出訛人。 您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對于不合理的要求您不應該賠,保險公司不會 賠,交警隊也不會要求您賠。審查的依據(jù)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隊處理事故的依據(jù),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shù)囊罁?jù)。關于賠償項目,您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或問保險公司您向?qū)Ψ街Ц兜馁r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主要看您在交警隊結案時能否把住賠償項目的關了。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
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shù)捻椖看_定以后,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qū)Ψ街Ц顿r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不同的賠償項目所 需要的單證如下: 醫(yī)療費:需要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藥費收據(jù)。 誤工費:要有醫(y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yǎng)病的證明(可在診斷證明上寫清)、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 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 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 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交通肇事逃逸以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種非常復雜的情況。司法實踐在處理具體案件中據(jù)以定罪量刑的結果也往往不相同。因此,往往對同一犯罪情節(jié)在理論上和司法實踐中都互相滲透著矛盾的觀點。筆者試從行為人的主觀罪過形式對這一規(guī)定進行簡單的分析,對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如何定罪問題提出一點自己的看法。
一、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義。當前,在刑法理論上主要有以下兩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條文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就是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受傷嚴重,但并未死亡,如搶救及時可能挽救其生命,但由于行為人不采取積極的救護措施,并逃離事故現(xiàn)場,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治療而死亡的行為。
第二種觀點認為:“因逃逸致人死亡”應限于過失致人死亡,即事實上發(fā)生了兩次交通事故,也就是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行為人在逃逸過程中又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的情況,就適用“因逃逸致人死亡”這一情節(jié)的規(guī)定。由此,我們也能夠看出,行為人的主觀罪過形式,在這里顯得非常關鍵。因此,客觀的分析行為人的主觀罪過形式對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義以及就此類案件如何定罪就顯得非常重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以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作為該罪的核心。其潛在的含義是指過失犯罪。即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嚴重后果應當預見,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肇事后果。然而,人的主觀心理態(tài)度是不斷變化的,在一定條件下故意行為可以轉化為過失行為,過失行為也可以轉化為故意行為。隨著主觀心理態(tài)度的變化,行為的性質(zhì)也會隨著發(fā)生變化。因此,在處理“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時,就要特別注意分析行為人的主觀心理態(tài)度及其變化情況。尤其要注意查明行為人肇事后對自己交通肇事行為所引起的危害結果所持的心理態(tài)度。因而,筆者對行為人的主觀罪過形式在理論上談一下自己的觀點。
(一)行為人將人撞傷后逃逸,被害人死亡,主觀上有以下幾種情況。
1.行為人因逃逸過失致使受傷者死亡。這種情況如行為人交通肇事后,誤認為被害人沒有受傷,或者只受輕傷,憑自身經(jīng)驗武斷地認為不會出現(xiàn)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從而逃逸,致被害人死亡;還有一種情況,即行為人肇事后,將被害人送往醫(yī)院后逃逸,致被害人未得到及時搶救而死亡。這兩種情況,都是行為人對被害人的死亡抱有僥幸心理,過于自信,因而成立過失的罪過,即過失致被害者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