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內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制作調解書時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一) 事故簡要案情和損失情況;
(二) 責任認定;
(三) 損害賠償?shù)捻椖亢蛿?shù)額;
(四) 賠償費給付方式和結案日期。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不予轉接賠償款項。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二、制作調解書有什么程序?
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調解書,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交各方當事人。經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終結書應當載明未達成協(xié)議的原因。 調解書生效后,賠償義務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或者調解過程中放棄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結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