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查撲民警
北青網(wǎng)訊:近日,一個東營女司機脫掉上衣與交警理論的視頻在網(wǎng)絡上流傳。記者21日核實后獲悉,事件發(fā)生在11月2日,東營交警在東營北收費站夜查時,一輛轎車不接受檢查,闖進了收費站通道,民警將該車攔下,一女駕駛員不配合民警執(zhí)勤,并脫光上衣往民警身上撲。經(jīng)抽血檢測,該女子為醉酒駕駛。記者從民警執(zhí)法記錄儀拍下的視頻中看到,一名男子說“脫了,全脫了”,一邊說著一邊拿起手機拍攝。脫光上半身的女子拽著民警的衣服、拉著民警的胳膊不讓民警打電話,“哎,我又不是不配合你”,不停地干擾民警執(zhí)法。自從酒駕入刑以后,還是有人屢教不改,而交通部門在查酒駕過程中,也是遇到了各種抗拒檢查的奇葩方式。但是,酒駕關(guān)乎公共安全,必須嚴格處置。
酒駕如何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以上就是關(guān)于酒駕的介紹,道路安全無小事,希望每個駕駛員都能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并尊重他人的生命。否則,必將得到法律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