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開豪車撞車并逃逸
2016年5月27日凌晨,李易峰駕駛自己的豪車蘭博基尼跑車撞在朝陽大郊亭橋墩,之后逃逸。此事件報道后,立即引發(fā)網絡的熱議。隨后在27日,李易峰工作室發(fā)布致歉聲明,承認其違反交通法律法規(guī),同時自愿接受交管部門的處理。
交通肇事如何罰?
1、從民事責任角度講?!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此處所說"責任"一般是指民事責任,即民事賠償責任。該責任一般是過錯推定責任。由于當事人的逃逸行為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得交管部門難以認定事故責任,所以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2、從行政責任角度講?!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2款規(guī)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條規(guī)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制裁,包括罰款、罰分、暫扣駕照以及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3、從刑事責任角度講?!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guī)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屬情節(jié)加重犯,刑法將此規(guī)定了較重的量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因此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殺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