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單位車致同事一死一傷
現(xiàn)年27歲的萬寧男子吳某是海南省某工程機械維修中心司機。去年7月2日傍晚,他駕駛單位養(yǎng)護車搭載同事下班途中,因車速過快,操作不當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同事1死1傷。
吳某是單位的司機,蔡某、吳某英、吳某姣、王某等人是他的同事。2014年7月2日18時許,蔡某、吳某英等人乘坐吳某駕駛的養(yǎng)護車下班。吳某沿G98高速公路自東向西行駛,蔡某坐在副駕駛座,后排乘坐吳某英和吳某姣、王某、李某。車輛行駛至G98高速公路605公里+800米處時,由于車速較快、操作不當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蔡某當場死亡、吳某英受傷及車輛損壞。事發(fā)后,吳某打120電話求救,并在現(xiàn)場等待。經鑒定,蔡某系交通事故致-;;腦毀滅傷而死亡。經??谑泄簿纸痪ш犝J定,吳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蔡某、吳某英無事故責任。
事發(fā)后,海南省某工程機械維修中心向蔡某家屬賠償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共計561888元,賠償被害人吳某英醫(yī)療費、生活補助費、住院護理等費用共計99275.95元和人身損害賠償費用224260元。吳某親屬向蔡某家屬賠償5萬元。
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刑
海口秀英區(qū)法院認為,吳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故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