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交通事故中受傷司機怠于賠償
2014年1月7日,薛女士駕駛二輪摩托車沿路由北向南行駛,張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路由西向東行駛,張某駕駛的車輛左前與薛女士車輛前部相撞,造成薛女士車輛損壞,致右外踝骨折、右膝外傷,并進行了住院治療。經(jīng)事故認定:張某承擔主要責任,薛女士因摩托無牌照承擔事故次要責任。事故發(fā)生后,張某始終怠于履行賠償責任,騙取薛女士為其寫下諒解書后再未露面,薛女士因治療不當始終未愈,沉重的醫(yī)療費用使薛女士不堪重負,遂薛女士于2014年7月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張某支付其因交通事故致?lián)p而所花費的的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
法院受理該案件后,經(jīng)原告申請,依法委托司法鑒定所對薛女士的傷殘等級進行司法鑒定:薛女士右下肢損傷構成傷殘十級。另,張某事發(fā)的小型客車已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30萬元第三者責任商業(yè)保險及不計免賠險。
法院判決:張某承擔70%賠償,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本案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公安局交通警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具有較強的證明力,薛女士與張某均無異議,法院予以采信。對于薛女士的合理損失,法院確認先由張某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再由保險公司在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承擔70%的賠償責任;仍有不足的,由張某承擔70%的賠償責任。
一、判決張某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分項限額范圍內賠償薛女士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10000元,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二、判決被告張某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分項限額范圍內賠償薛女士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鑒定費、材料費共計104111元,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三、判決被告張某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分項限額范圍內賠償薛女士財產(chǎn)損失400元,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四、判決張某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在商業(yè)險范圍內賠償薛女士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共計225元,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律師說法:如何獲得交通事故賠償
遇到交通事故,當事人要及時報警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勘驗現(xiàn)場,查明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據(jù)雙方的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認定事故責任,并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發(fā)生后,一般當事人都愿自行協(xié)商解決,但如果交通事故中車輛損害比較嚴重或有人員傷亡,賠償問題很難達成一致意見時,就需要向法院訴訟解決問題了。
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注意三點:
一是“告誰”,一定要明確適格的對方當事人,首先要看肇事司機本人,另外需要看其是否系肇事車輛的車主。
二是看肇事車輛是否已投入保險,如果已投保險,需將其所投保險公司一起列為共同被告。
三是賠償,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包括財產(chǎn)損害賠償與人身損害賠償。
此外,可以主張適當?shù)木駬p害賠償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