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責任的分類
按照引起責任的行為性質(zhì)為標準,交通事故法律責任可以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1、交通事故民事責任
交通事故民事責任,是指交通事故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因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由于民事法律規(guī)定所承擔的一種法律責任。它的特點有:
第一,民事責任是一種救濟責任,主要是救濟當事人的權(quán)力,賠償或補償當事人的損失;
第二,民事責任主要是一種財產(chǎn)責任;
第三,民事責任主要是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的責任,多數(shù)民事責任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
2、行政責任
這里的行政責任是指,在交通事故事件中當事人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等行政法律法規(guī)或者因法律規(guī)定應該承擔的法律行為。其特點是:
第一,承擔行政責任的主體是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
第二,產(chǎn)生行政責任的原因是行為人行政違法行為和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
第三,行政責任的承擔方式多樣化。
3、交通事故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刑事責任,是指當事人因其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而造成交通事故所必須承受的,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
二、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可以在接到15日內(nèi),向交警支隊交管科申請責任重新認定。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憑以下手續(xù)辦理:
1、申請書,應寫明不服原責任認定的理由和依據(jù),申請人簽名及注明申請日期、聯(lián)系電話;
2、原責任認定書(正本);
3、身份證及復印件;上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nèi),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為對該事故責任認定的最終認定,對重新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將不再受理。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責任的分類”和“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的具體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通過上文,我們知道了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您對交通責任認定不服的話,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而不得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專業(yè)律師,相信他們會為您提供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