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訴訟所需證據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起訴訟,除了提交除了起訴書、責任認定書、調解書或復議裁定書外,對自己主張的賠償項目、數(shù)額、當事人還應提交下列證據: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應提交《傷殘鑒定報告》;在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傷殘鑒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傷殘鑒定。根據傷殘評定的等級,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的,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提交醫(yī)院的證明,憑醫(yī)院的證明按照普及器具來計算殘疾用具費。
(3)誤工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的鑒定,簡稱“三費”鑒定。在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三費”鑒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費”鑒定,根據鑒定的報告要求對方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yǎng)費。
(4)醫(yī)療費的憑據,是指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chuàng)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
(5)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等憑據,包括其親屬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折憑據及誤工費證明。
二、提交車禍證據要注意哪些問題
1、在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民事案件時,要求當事人須在收到法院舉證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完成舉證;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時,要求當事人須于收到法院舉證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舉證。
2、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法院準許,可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舉證申請,是否準許同法院決定。
3、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應依法在舉證期限屆滿七日前提出。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法院調查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法院調查收集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訴訟所需證據,提交車禍證據要注意哪些問題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不能獲得賠償,能獲得多少賠償,依靠的都是證據。但是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受害人都在接受救治、恢復傷情,很多時候根本忘記了收集證據這件事。在提起訴訟前,您可以向專業(yè)交通事故律師咨詢一下賠償項目都有哪些,想要獲得這些賠償都需要什么證據,提交證據時都有哪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