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哪些情況能扣留車輛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guī)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對于交通肇事后,交警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扣留車輛呢?
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留車輛的情形有:
(1)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
(2)具有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3)未按照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4)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5)具有被盜搶嫌疑的;
(6)屬于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7)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二、申請法醫(yī)鑒定注意事項
公民申請法醫(yī)鑒定,首先應向有關的公安、司法機關提交鑒定申請。該部門經(jīng)審查符合鑒定條件的,可指派或者聘請法醫(yī)鑒定部門的專業(yè)法醫(yī)師或醫(yī)師對法醫(yī)學方面的問題進行鑒定。進行鑒定時,受傷當事人一般應到場,并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包括影像學報告、x光片、ct片、致傷物、照片、證人證言等。
申請法醫(yī)鑒定應注意以下幾點:
1、當事人應與鑒定人員積極配合,主動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鑒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
2、在鑒定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如提供偽證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3、當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醫(yī)鑒定書的內容,否則該鑒定書無效。
4、如果對法醫(yī)鑒定的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由雙方共同認可或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指定的鑒定部門重新進行鑒定。
5、鑒定結束后,當事人應對返還的有關材料、物證、檢材妥善保管,以備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