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后不賠償怎么辦
(一)交警部門予以調解。
在發(fā)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門會首先介入調查并出具相關鑒定文書。同時,交警部門作為執(zhí)法機關,可以對雙方因交通事故發(fā)生的爭議進行調節(jié)。作為受害方,也可請求交警部門予以調解,肇事方面對執(zhí)法部門的意見,有可能會同意調解,盡快的將金額給付。
1、調解需自愿。交警部門的調解只有在雙方同時同意的基礎上才能進行,即不存在強制力。如果肇事方不同意調解,調解程序是無法開始的。
2、執(zhí)行有麻煩。同時,即使簽訂了調解協議,如果肇事方不遵照執(zhí)行,此調解協議也無法通過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仍然需要通過訴訟的方式,經過法院裁判,才能夠執(zhí)行。
3、賠償金偏低。既然是調解,必然是雙方相互讓步的結果,所請求的賠償金也會相應的降低。并且如果沒有經專業(yè)的詳細計算,賠償費用可能也會計算有誤。
(二)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
在肇事方不肯賠付賠償金并不愿意配合調解時,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且目前保險公司的保險金一般也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才能全額賠付。
1、賠償執(zhí)行有保障。現在的車輛基本已覆蓋交強險,大部分購買了商業(yè)險,所以只要不是很高的傷殘等級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只要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判決,拿到賠償金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因為基本都由保險公司承擔了。
2、賠償金額高。由律師提供合法合理的賠償請求,經過法院審理,賠償金會嚴格按照法律計算,相對于調解和私了,必然是較高的。
3、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師起訴,則不需自己費心,由律師處理全部事務。一般人對法律知識并不是很了解,即使有一般的法律知識,對于交通事故領域中包括賠償金誤工費等如何計算、如何保全財產調取材料等等專業(yè)性法律知識和操作實物也沒有接觸;并且自己操作還需耗費大量時間。
二、交通事故賠償如何起訴
(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4、法庭辯論。原告發(fā)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fā)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