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如何起訴保險公司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2、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3、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fā)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xié)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xié)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后生效(注意:現在修改了,只要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領調解書時才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zhí)行;未達成調解協(xié)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6、判決。同意裁判裁定,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zhí)行申請;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交通事故起訴要什么手續(xù)
需要準備以下證據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暫住證。
2、申請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經濟狀況證明。
3、與本案有關并且有事實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的證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