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久自動解除婚姻?
無論夫妻分居多久,不會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的。
只有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登記,或者夫妻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這兩種離婚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