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和前夫一年前離婚,現(xiàn)在孩子三歲,由我撫養(yǎng),約定他一周看望兩次。前夫酗酒成性,經(jīng)常喝醉,我怕他給孩子產(chǎn)生不好的影響,可以阻止他探望孩子嗎?
您好!夫妻雙方雖因離婚而成為陌路人,但是子女與父母之間的關系是不變的。
如果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另一方可以起訴另一方要求行使探望權。
但在某些情況下,中止探望權卻是對孩子有好處,因此,《婚姻法》相關解釋也對此作出了規(guī)定:就是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撫養(yǎng)子女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另一方的探望權。
如嚴重危及子女的健康安全等,撫養(yǎng)子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人民法院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是否中止探望權。
但是,當這些不利因素消失之后,探望權應當恢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