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期間因為學業(yè)繁忙,也沒有時間談戀愛,工作之后也一直沒有合適的,眼看著年齡越來越大,家里父母很著急,結果就急匆匆的相親,草率地結了婚,但是婚后才發(fā)現(xiàn)和女方性格不合,現(xiàn)在經常吵架,這種算是夫妻感情破裂嗎,怎么判斷夫妻感情破裂?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關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問題。
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有何法律依據(jù)呢?根據(jù)最高法的司法解釋,主要依據(jù)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二、從法律的規(guī)定來看,你們的情況屬于司法解釋第2條規(guī)定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可以起訴離婚。
希望上面的解答對您能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需要咨詢的問題,您可以隨時電話跟我聯(lián)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