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一婚姻不幸為由追求公司新來的單純女員工,長達四年時間,后又突然要求分手,分手后,男方泄露女方手機號給原配,該原配到公司鬧,到總經(jīng)理辦公室鬧,電話威脅女方要事件鬧大,無法上班等;造成女方工作及精神均受到嚴重影響, 后多次到辦公室找領導要求停辦女方工作; 請問鑒于以上情況,所謂第三者的女員工該如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