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三年,他都在外地包工程,他總以各種理由不給生活費,還要在我這騙錢出去,家里的一切都不管,包括我和孩子生病。今年過年的時候他老爸鬧,我們分家了,都在雙方的親戚的見證下,立了個協(xié)議說房子給我的孩子。有六個人都簽了字?!哆@房子是孩子爺爺?shù)摹]房產(chǎn)證。》可是一審時他們就說房子是租的。我敗訴了,接下來我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