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請問要求女方寫保證書,才肯離婚,此約定有效嗎?我是瞞著家人結婚的,后來全家人見過男方后均不滿意,一直勸我離婚。家人都比較喜歡前一個男朋友,故家人一直希望我離婚后能再和我前男友在一起?,F在我老公又查出有男性病,讓家人更不能接受,逼我離婚?,F在我老公同意離婚,但要求我寫承諾:離婚后不能與前男友結婚,不然自動放棄財產。請問這樣的保證有法律支持嗎?難道就是因為離婚后再和前男友在一起就得放棄共同財產嗎?我老公一直認為我和他離婚是因為想重新和前男友在一起,故要此保證。請問,有效嗎?
你好。
此協(xié)議因為屬于干涉婚姻自由而無效,你有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和誰在一起是你的自由。不需要寫任何協(xié)議。
你可以直接起訴要求離婚,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是均分的。
你仍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前提是離婚成功。
而離婚成功與否的關鍵在于你得好好利用你老公所得的男性病,否則,如果一方死活不同意離婚的,第一次訴訟就很難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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