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答辯狀與不提交答辯狀有什么區(qū)別嗎?不提交答辯狀是不是就得當庭口述,提交答辯狀當庭就不用口述了嗎?2:第一庭不同意離婚,且沒有上交相關的財產證據。如果半年后,或本方上訴同意離婚時。再提交相關財產證據允許嗎法律還認可嗎?3:申請委托代理人,是不是當事人就不用出庭,或出庭后不用回答對方律師提出的相關問題?4;申請委托代理人的期限(開庭前幾天申請可以?)5;孩子判給一方,對方不給孩子,申請法院執(zhí)行。執(zhí)行不了的怎么辦?或執(zhí)行后對方又將孩子偷回去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