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7年,因妻子沉迷麻將賭博,我提出離婚。 她主張除平分我的銀行存款外,之前讀研所花的8萬也要分一半給她。鑒于她有賭博惡習,我不想給這部分。 請問誰會受到法律的支持?
您好,很高興能夠幫助您解答離婚財產(chǎn)分割的問題。
首先,只要是婚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chǎn),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離婚時,個人財產(chǎn)歸個人,共同財產(chǎn)平均分割。
至于您所說的,讀研的費用,應該屬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花費,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因此,您不必給對方這筆錢。需要進一步幫助的,可以來電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