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由男方貸款買的房,婚后由我們雙方共同還貸的,產權證也是結婚之后才辦理的,現在要離婚,我能否分得房產,如何分?
您好。如果一方婚前買房,婚后共同償還貸款,產權證是婚后辦下來的,該房產可以認定為夫妻婚姻期間所得,則可以認定房屋為夫妻共同所有,增值部分自然歸夫妻雙方共有,而一方支付的首付,應當從總房款中扣除,作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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