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和老公結婚7年,因為感情不和,我現(xiàn)在提出離婚,4歲的孩子歸我撫養(yǎng),想咨詢一下如何分割房產。 老公的房子是他在結婚前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的,首付40萬,貸款28萬,總價68萬,房產證上是他自己的名字。首付的40萬里面有20萬是他借親戚朋友的,他自己還貸一年后我們結的婚,我把我婚前積蓄的10萬塊錢拿出來還了他的欠債,又拿出10萬塊錢裝修了房子并買了家具家電,剩下的10萬外債和大約26萬的貸款我們共同掙工資償還,至今剩下5萬的貸款沒有還清?,F(xiàn)在,這套房子的市值是360萬。 請問,離婚后房子歸老公,我應該向他要求多少經(jīng)濟補償?多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