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丈夫患有精神病,我有醫(yī)院的診療證明。我想咨詢一下,能與精神病人離婚嗎,通過法院起訴和精神病人離婚,法院會判離嗎?謝謝!
你好,與精神病人離婚,法院分以下幾種情況: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法院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對患者的治療和生活上的安置。
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后經(jīng)治不愈,應做好工作,準予離婚;
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
如確系久治不愈,事實證明夫妻關系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jīng)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yī)療、監(jiān)護等問題后,可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