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師,我想咨詢一下,我老公嗜賭,也不管家,因為賭博這事吵了不知多少次了,他就是屢教不改。我能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嗎?法院會判我們離婚嗎?法院判定離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您好,針對您的情況,您是可以通過法院起訴離婚的。
法院是否判離婚,主要依據雙方是否有法定的離婚理由,即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判定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有以下幾種:(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重婚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經調解無效,應當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婚姻法》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持續(xù)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遺棄是指對其家庭成員負有撫養(yǎng)義務而拒不履行撫養(yǎng)義務的行為。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人為夫妻一方,受害人則不限于其配偶,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員。
《婚姻法解釋(一)》對家庭暴力的構成確定了嚴格的標準,即“須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達到這樣的程度才可認定為家庭暴力,這將家庭成員間日常吵架、偶爾打鬧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糾紛排除在家庭暴力之外。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賭博、吸毒行為,而必須是達到已成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地步。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以夫妻分居達一定期間作為離婚的法定理由,是世界大多數(shù)國家離婚立法的共同之處。
并且,雙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觀原因的分居。
例如,因為一方坐牢而導致的分居兩年就不算在內(五)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我國法律規(guī)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