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從2005年在一起生活,2006年7月舉辦了結婚儀式,年底生了一個男孩。2008年我們因吵架而分開,當時我們沒經過法院就自己寫了一份離婚協(xié)議,雙方也都簽了名字的。孩子歸我養(yǎng),我沒有要他一分錢的撫養(yǎng)費,也無任何的財產糾紛。2011年我認識了我現(xiàn)在的老公,我們去辦理了結婚登記,現(xiàn)在過得很好。我想問我和以前的同居男還有什么關系沒有?我現(xiàn)在這樣會不會有重婚之說?
您好。很高興能夠幫助您解決問題。
首先,需要告訴您的是,由于法律不再承認92年之后的事實婚姻,因此您與對方未領取結婚證的行為只構成同居。
所以,您與您現(xiàn)在的愛人結婚不存在重婚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