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八年,孩子今天7歲,他在今年5月份要買車,家里狀況不是很好,我在工廠上班,他是干廚師每月2000上下,在他糾纏下,沒辦法我出錢買了一輛2手轎車,沒想到在買車不到2月,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他要跟我起訴離婚,我沒有做錯什么,每天上12小時班,為了孩子我沒有同意,從那以后我搬回娘家住,4個多月了,我多次問他為了孩子別離婚,他每次都以脾氣不和沒法過為理由。我聽別人說他外面有人,我沒辦法我在他公司門口等他,我跟蹤他到了一個出租房,我應該怎樣做才能維護我的權益,怎么樣捉奸才具有法律效果?怎么收集?自己捉奸的錄像,在離婚時能做為證據嗎?
女士您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關于捉奸法律效力的問題。
捉奸錄像,也就是顯示夫妻一方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各種錄像證據采集難度比較大,而且容易引發(fā)沖突,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官司,所以法院一般不提倡使用。
但有一種情況下取得的捉奸錄像是可以合法使用的,那就是通過你安裝在自己家里的錄像設備拍到的捉奸錄像以及捉奸照片是可以作為合法取得的捉奸證據使用的。
如果你發(fā)現他們兩個在其他地方發(fā)生性行為,你可以到公安局報案說發(fā)現賣淫嫖娼,公安局到現場抓獲制作的筆錄,可以在離婚時可以作為您丈夫婚外情的證據 需要強調的是在離婚訴訟中,提供給對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證據是非常困難的。
如果提交的大部分征集是間接的證據,彼此又不能形成證據鏈的話,法院對婚外情也是很難認可的,所以如果您在收集離婚證據時遇到什么麻煩,可以及時聯(lián)系我,我會根據您的實際情況為您提供解決辦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