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離婚的第三年,我終于找到了我的另一半,馬上我們就要結婚了。高興之余,我還有點忐忑,因為畢竟我是再婚,所以想提前弄清楚:再婚需要提供的證件都有什么?和第一次進行結婚登記的程序不一樣吧?那再婚手續(xù)是什么呢?
很高興你又找到了幸福,希望下面有關再婚需要提供的證件再婚手續(xù)是什么相關問題的解答對你有幫助。
一、再婚需要提供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xiàn)場復?。?/p>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xiàn)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xiàn)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二、再婚手續(xù)是什么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三、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3、提供婚檢,但屬于自愿選擇。婚前檢查大約100元左右,很多地區(qū)也免費做的。
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現(xiàn)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fā)給結婚證。
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系的,民政局會發(fā)給雙方《離婚證》;
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則雙方是沒有《離婚證》的,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