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和我丈夫已經分居了三年了。但是我遲遲都沒有提出離婚?,F(xiàn)在我想做一個了結。我想問一下,我們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另外,怎么證明我們已經分居了呢?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關于分居多久可以離婚,怎么證明分居事實等相關問題。
首先,我國《婚姻法》第32條具體規(guī)定了離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種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二年的,應當調解,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所以,從上述的規(guī)定看,分居可以離婚應該考慮兩個方面——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時間,即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還有就是要分居滿二年。
其次,說到怎么證明分居事實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會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夫妻分居的書面協(xié)議,若是口頭協(xié)議的,就必須取得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協(xié)議”,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或者證人證言。
雙方的親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證言來作證,當然,證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還需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當然,以上五點只是提供了一般證明分居事實的情形。
針對您的具體情況,您也要具體分析,才能得到針對性地搜集證據。
總之,只要是所舉的證據能在質證完畢被法庭采納,就達到了證明分居事實的目的。
以上就是我對您問題的解答,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