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是自由戀愛,當時他家以結(jié)婚了出門不方便為由不讓注冊結(jié)婚,生角了兩個女兒后我逼著他去注冊了,但小孩的戶口一直沒上(理由是等再生個兒子以后一起上)。10年他以我們四人都在廣州花費太大為由讓我?guī)е⒆踊丶易。蛩噎h(huán)境太差,我住到了娘家。11年過年他回來了,過完年后出門直到現(xiàn)在未回來過,生活費也一直拖拖拉拉不肯寄,因為我要帶兩個小孩沒法工作,為了生活費我們吵了一年多了。今年更過分,他連話費也不充,我給他充了話費后他就天天關(guān)機。己經(jīng)三個月未寄過生活費。找他離婚,他說他沒時間。我想請問,這種情況如果我起訴離婚,孩孑歸我的機率有多大?(大女兒今年4歲,小女兒三歲)如果請你們幫忙,大概要多少律師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