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是淄博的,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生活三年了,由于一些原因一直沒辦結婚證,可近段總吵架,她一聲不吭走了,后來她要分割財產,我想咨詢一下律師,她有權利分割財產嗎?
您好,首先,你們在一起生活了三年,沒領結婚證,你們屬于同居關系,不受我國法律保護。
根據您說的情況,她應該是要解除你們之間的同居關系,解除同居關系只需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即可,對于分割同居期間的財產,一方面可以雙方當事人協商,另一方面,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分割,此外,還有兩項特別規(guī)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財產時,應予以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補助。
(2)在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撫養(yǎng)且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對死者扶養(yǎng)較多,可以分給他(她)適當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