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師,我是一位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媽媽,現在因孩子爸爸有家庭暴力,在一起實在是很勉強,準備和孩子爸爸分手,但是孩子爸爸要求我賠償他一年的賺的錢,還有孩子的撫養(yǎng)費要求我一次給完18年的 撫養(yǎng)費,和醫(yī)療費,教育費,請問這樣合理嗎? 作為沒有法律婚姻保護法,我要怎么做,還有我要怎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