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男友交往了5年在去年11月份領了結婚證但還一直沒辦喜酒,但現(xiàn)在我們感情破裂,想要離婚,因為一起買房時男方只負擔了2萬5千元,其余的房款全是由我家里面付的,現(xiàn)在男方不要房子但要叫返還他的2萬5,而我在和他的交往中曾做過一次手術人流,第二次懷孕時在沒做手術的情況下自動流產(chǎn)了,后面經(jīng)我們這里省醫(yī)檢查斷定我為不育,想到這些和幾年的付出我想要求男方賠償,請問這種情況能要求賠償么?賠償?shù)慕痤~大概是多少?謝謝。
您好,很高興能夠幫助到您。 首先,關于共同購買的房子離婚如何分割,要看房產(chǎn)證上是誰的名字。
以及是婚后購買還是婚前購買的房子。
如果是婚前一起出資購買,且房產(chǎn)證上是你的名字的,此時房子應該屬于你的個人財產(chǎn)。
離婚時返還對方的出資即可。如果是婚后共同購買的,則有可能是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很可能平均分割。
因此,建議您來電咨詢,詳細了解情況后,我會給您一個明確的答案。
其次,對于因流產(chǎn)造成的損害,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法院也不支持?/p>
法定的離婚賠償情況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幾種。
因此,很抱歉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