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6月份剛滿一歲,因孩子出生至今老公沒有給過任何撫養(yǎng)費,3月份的時候帶著小孩出來打工,現(xiàn)在他向律師遞交離婚申請,說我失蹤了,要求離婚??墒墙辉聛?,他要離婚,天天發(fā)短信怒罵我,請問他捏造事實能提出離婚嗎?我該如何保障自己和女兒的權利?如果上法院,我能告他遺棄、人身攻擊或者其他罪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決離婚的相關問題。
首先,不符合事實的起訴是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的,也就是說,您老公必須拿出您失蹤的證據。
另外,失蹤是有一定時間的,短時間的不算失蹤。
對于孩子,您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yǎng)費,具體的撫養(yǎng)費標準要參考地區(qū)的消費水平及收入狀況,需要幫助的可以來電咨詢。
最后,您不能告對方遺棄罪,遺棄罪是要達到一定的標準的。
如,造成被遺棄人流離失所,傷殘等等。
如果對方有人身攻擊的行為,您可以提出來,并舉出證據來證明。
需要進一步幫助的,可以來電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