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原因有很多種,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都是因為一方出現(xiàn)了婚外情即俗話中的“小三”,或者是難以忍受對方的家庭暴力而提出的離婚等等。在離婚時會有一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shù)那闆r出現(xiàn)。那么什么是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如何適用?本文將對這些問題一一進行介紹,希望在您看完了以下內(nèi)容后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什么是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系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我國婚姻法對離婚損害賠償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并通過列舉的方式說明了哪些情況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如,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四種情況。
上面列舉的四種情況,如何認定自己是否屬于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法律也有明確規(guī)定。
二、離婚損害賠償如何適用
《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僅適用于夫妻因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這四種情形之一而導致離婚,且對方無過錯的情形。
既然《婚姻法》僅規(guī)定這四種情況才能適用損害賠償,且未加兜底條款,法院不可能隨意擴大損害賠償?shù)姆秶?。僅有婚外星行為,即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賠償?shù)脑V求,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離婚損害賠償?shù)倪m用在具體實踐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根據(jù)《婚姻法解釋(一)》第2條的規(guī)定,《婚姻法》第46條所說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但是由于沒有規(guī)定確定的期限和具體情形,所以在實踐中操作較困難。司法實踐中一般講“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理解為3個月以上。
第二、關于有配偶者與婚外同性同居的問題,或者是賭博、吸毒等導致婚姻破裂的,損害賠償于法無據(jù)。在實際中,對這種有婚外性關系又不符合《婚姻法》第46條賠償范圍的,人民法院一般在財產(chǎn)分割上作出權衡,主要照顧無過錯方,對有過錯方少分或不分,以此來彌補法律規(guī)定上的不足。
第三、離婚損害賠償必須是由于《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的四種過錯導致離婚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發(fā)生,為離婚談何離婚損害賠償?因此,如果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當事人提出的離婚損害賠償?shù)恼埱蟛挥柚С?;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jù)《婚姻法》第46條的規(guī)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法院也不會支持的。
以上就是有關什么是離婚損害賠償以及離婚損害賠償如何適用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F(xiàn)實生活中,夫妻一方離婚時,即使對方?jīng)]有過錯情形,一方也可能會在有要求離婚賠償?shù)脑V訟請求。要知道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要符合法定情形,還要收集相關的證據(jù),否則法院不會支持離婚損害賠償?shù)脑V訟請求。如果您在提起離婚損害賠償?shù)倪^程中有什么問題,建議您咨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