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離婚應該提交哪些材料
知道向哪個法院起訴后,當事人必須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關的材料:
1、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2、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jù);
3、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yǎng)要求,并提出相關的證據(jù));
4、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jù);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xiàn)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6、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jù);
7、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yǎng)要求,并提出相關的證據(jù));
8、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jù);
9、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二、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怎么辦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很過當事人在訴前與對方談及離婚時,對方態(tài)度惡劣,甚至揚言,你起訴了我也不接傳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讓你離不成,其實,大可不必擔心。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案例,但最終“不睬”法院傳票的寥寥無幾。
雖然現(xiàn)在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通常是打電話讓當事人取,或寄法院專用郵政快件,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當事人,法院仍會派員送達。即使當事人拒簽,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達,只是手續(xù)麻煩了一些而已。
如果當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傳票,基本上都會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會缺席判決,可能會作出對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決。為了使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當事人自然不會缺席自找麻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