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結婚手續(xù)如何辦理
根據(jù)《出國人員婚姻登記管理方法》的相關規(guī)定,出國人員在我境內辦理結婚登記,男女雙方須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出國前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
出國人員在境外辦理結婚登記,男女雙方須共同到我駐外使、領館提出申請。出國人員居住國不承認外國使、領館辦理的結婚登記的,可回國內辦理;在居住國辦理的結婚登記,符合我國《婚姻法》基本原則和有關結婚和實質要件的,予以承認。
二、境外結婚結婚證如何公證
(一)國外結婚證書的公證、認證:
1、委托國外律師將公證過的結婚證在該國外交部進行公證;
2、委托國外律師將經過該國外交部門公證的結婚證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3、委托國外律師公證人將國外注冊的結婚證進行公證;
4、國外律師將認證過的法律文書寄回國內使用。
(二)香港地區(qū)結婚證書的認證:
1、委托香港的中國司法部指定的公證律師做公證(包括查核和公證);
2、委托香港律師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
3、將該份文件寄回內地使用。
(三)澳門地區(qū)結婚證書的認證:
委托澳門的中國司法部指定的公證律師做公證。需要說明的是,公證書是否需要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目前尚無明確要求。
(四)臺灣地區(qū)結婚證書的公證認證:
1、委托臺灣律師到臺灣公證機關公證;
2、臺灣公證機關將公證文書副本寄交內地公證員協(xié)會和內地當事人;
3、內地一方將公證文書拿到上海公證員協(xié)會作核證。核證后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