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外情離婚能否要求賠償
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離婚賠償,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才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像生活中經常出現(xiàn)的一夜情、嫖娼、通奸等行為是無法要求離婚損害賠償?shù)?。因此,重婚及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事實認定就非常的重要。那么,婚外情中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該如何認定呢?
(一)重婚是指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具體有兩種情況: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生活居住。這也是婚外情最多的表現(xiàn)形式。
二、婚外情離婚賠償數(shù)額計算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方面的賠償: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 婚外情導致離婚的,物質損害一般是指在收集證據、提起訴訟、差旅費等不必要的金錢損失。在提起離婚損害賠償時,可以在起訴書中明確列出。
(二)婚外情導致離婚的,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不論是在感情方面抑或生活方面,給配偶方帶來的傷害均是巨大的。實踐訴訟中,大部分受到此類傷害的一方在離婚時都會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婚外情離婚損害賠償數(shù)額參照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shù)臉藴?。在實踐中一般會考慮
1、婚外情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如,婚外情一方與第三者的行為,是不是嚴重影響了無過錯方的生活。
2、婚外情無過錯方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
3、婚外情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jié)。如重婚與通奸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jié)惡劣。而通奸行為相對來說,其情節(jié)較輕。
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1000元—3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具體的也需要考慮夫妻共同財產的多少及地方的消費水平,精神賠償數(shù)額大部分情況下取決于法官的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