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的刑事責任怎么追究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于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追究重婚罪有以下兩種途徑:
1、公安機關依報案、舉報或其他線索自行偵查,或是法院、檢察院發(fā)現有重婚嫌疑移交公安機關偵查,偵查終結后通過檢察院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審判。配偶發(fā)現另一方有重婚行為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由受害者收集證據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梢韵蚍ㄔ嚎馗嬷鼗榈?,除合法配偶外,受欺騙而與有配偶的入結婚的也是受害者,也可以提起訴訟。
二、重婚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民事上,除構成婚姻無效的法定原因和準予離婚的法定事由外,在民事上應負的其他責任包括:
1、損害賠償。重婚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
2、離婚時分割財產和確定子女撫養(yǎng)權歸屬時,無過錯方應得到照顧。當然,對重婚的處理,也要依具體情況而有所區(qū)別。譬如,因強迫、包辦、受虐待等建立起的婚姻關系人外逃的重婚,或被拐賣建立婚姻關系外逃另外建立婚姻關系的當事人,按重婚論,但可據情不按重婚處理,可依當事人的要求解除其中一個婚姻關系。
3、停止侵害。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判決當事人解除重婚,停止繼續(xù)侵害合法配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