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財產公證的好處
男女雙方選擇婚前財產公證,有一下幾個好處:
(一)有利于保證婚姻家庭的穩(wěn)定性,避免那些出于功利目的的婚姻。通過婚前財產公證這種形式,將使夫妻雙方的財產各自獨立,地位相對平等。
(二)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申請人根據我國《婚姻法》、《繼承法》等規(guī)定,對婚姻雙方的各自財產確定為個人所有,明確分清了財產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得到的保護。
(三)有利于及時防止和懲治違反婚姻法的行為,避免離婚時因無法確認婚前財產而導致家庭內部產生不必要的糾紛。也有利于法院分清婚前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更好地處理訟案。
結婚的確不是為了離婚,但誰也不能保證今后漫長的歲月里不會發(fā)生變化,與其逃避它,不如認可它。即使夫妻白頭偕老,婚前財產約定也無弊端。隨著夫妻離異數量不斷攀升,財產糾紛層出不窮,如何認定婚前財產的范圍和產權歸屬成為司法實踐中最棘手的問題之一,也是婚姻糾紛中雙方經常爭議的焦點。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就很好地解決這一難題。
(四)有利于夫妻雙方良好感情的維系。
由于在婚前辦理了財產公證,因此,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婚姻中的一方也會在心里產生壓力,即使是有錢了也不至于大手大腳,因為他(她)知道,如果這樣做,很可能導致離婚,而在失去這段感情的同時,在經濟上也不可能得到對方更多的好處。所以,在這樣一個壓力下,婚前財產公證對夫妻雙方起到了一個約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雙方齊心共創(chuàng)美好家庭。
二、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則要按照下列的法律程序進行:
(一)當事人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fā)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yè)、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以上就是關于“婚前財產公證的好處”、“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相關問題的解答。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其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婚前財產公證在離婚時對夫妻一方合法權益的維護非常重要。但是辦理婚前財產也是個復雜的事情,需要的準備的資料比較多,辦理程序也相對復雜。因此,如果您需要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不妨去找專業(yè)的婚姻家庭的律師尋求幫助。通過他們的咨詢或者是讓他們全程幫助您,都會幫您減去不少煩惱,還會讓您節(jié)省寶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