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下可以起訴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或妻一方可以起訴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jīng)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10、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11、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jīng)教育仍無悔改表現(xiàn),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jīng)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jīng)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6、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jīng)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7、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
婚姻法規(guī)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感情確已破裂”成為訴訟離婚的基本條件和司法尺度,是準予或者不準予離婚的原則界限。
二、無性婚姻起訴應注意哪些問題
1、注意收集無性婚姻的有關證據(jù)。夫妻一方有生理上或精神上的疾病導致不能發(fā)生性行為的,首先應當積極治療。在治療無效的情形下另一方應保存好相關治療病歷。以防訴訟中發(fā)生舉證困難。如果沒有相關證據(jù)證實,在對方否認沒有夫妻生活的情形時,負責舉證一方將很難得到有力的證據(jù)。根據(jù)“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將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2、無性婚姻訴訟涉及到當事人的個人隱私。無性婚姻訴訟一般會涉及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患有不能發(fā)生性行為的生理疾病或精神疾病,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和第三人有不正常的男女關系, 及一些當事人有同性戀等個人絕密隱私。如公開審理勢必會將這些隱私公之于眾。建議當事人及其授權的代理律師在開庭審理前申請不公開如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