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可以提出離婚?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下面幾種情況下可以提出離婚:
(一)只有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
(二)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
(三)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未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
(五)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
二、協議離婚應提供哪些手續(xù)材料?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協議離婚的手續(xù)材料主要包括:
(一)準備相關證件
這些證件包括: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xiāng)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二)準備相關材料
這些材料包括: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三)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
(四)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fā)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