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1、關于家庭暴力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一)第一條規(guī)定:
1)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2)持續(xù)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2、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其行為方式和后果在含義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家庭暴力的持續(xù)和經常性,是區(qū)別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的實質要件。
3、家庭成員之間偶爾的打鬧、爭吵,且未對對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則不構成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的特點:
1)行為的隱蔽性;
2)手段的多樣性;
3)后果的嚴重性。
5、《婚姻法》第43條規(guī)定:
1)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2)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
6、《婚姻法》第45條規(guī)定:
1)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自訴。
3)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二、遭到老公家庭暴力怎么辦
1、及時逃離:若留下可能會有緊急的危險,應馬上逃到安全的地方,避免自己受到嚴重的傷害,如親朋好友、110報警中心、基層派出所等。
2、求助:打電話給當地的居民委員會,那里的工作人員會協助您處理家庭暴力事件。
3、報警:到警察局報案,請警察制作“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記錄通報表”,或制作傷害筆錄。
4、要注意收集證據:到醫(yī)院、診所要求開立驗傷診斷書,到醫(yī)院時可知會醫(yī)師、護士為家庭暴力驗傷,要求醫(yī)院社工人員協助。收集物證(如傷害工具等)、爭取人證(向熟人展示傷處等)。
5、為了永遠擺脫這種痛苦,當事人可以選擇離婚,毆打當事人的證據也是訴訟離婚的有力證據。
6、依據《婚姻法》46條的“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
以上就是關于“什么是家庭暴力,遭到老公家庭暴力怎么辦”相關問題的解答?,F實生活中關于此種家庭暴力問題的確不少,不少當事人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忍氣吞聲或不知如何維護自己權益。當暴力發(fā)生時,女性應該不示弱,讓丈夫知道你是不可以忍受暴力的,婚姻中充滿著心理較量,任何一種婚姻模式究其根源都是自己創(chuàng)造的。遇到家庭暴力,不要忍氣吞聲,要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一般情況下要去找專業(yè)的婚姻家庭的律師尋求幫助、進行咨詢或者是幫助打官司,這樣才能維護好自己的權益。